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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4-23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学院(部、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6)要求,决定开展我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建设周期

美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我校在职在岗美育教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工作室主要职责详见附件6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养

工作室主持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高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成熟的教学理念,在学校美育教学与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教学效果好。

(二)资历条件

工作室主持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在职在岗,身心健康,从事美育相关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至少3年。原则上现任校级领导不参评。

(三)科研能力

工作室主持人科研业绩(2019年至今)需达到下列条件1项以上:

1. 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成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三)。

2. 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科研究论文6篇以上(第一作者)且含有中文类核心期刊1篇以上,或主编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3.主持策划省级以上展览、或创作的艺术作品获官方主办比赛、主要行业协会主办重要活动省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国家级奖项(排名前五)。

(四)教学成果及参与省级以上美育平台建设情况

工作室主持人需达到下列条件1项以上:

1. 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

2. 获批市级一流本科课程1项(排名第一),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排名前三),或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排名前三)、或入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排名前三),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排名前五)。

3. 指导学生获得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4.全国或全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项目组成员。

5. 全国或全省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高校项目组成员。

6. 全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高校项目组成员。

7. 参与省教育厅美育相关工作(评审、调研等)2次以上。

(五)成员结构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任教音乐、美术、书法、舞蹈、影视、戏剧(戏曲)、摄影、设计八大类中任一专业。

成员10-20人,设主持人1名,中小幼乡村教师2-4人(含粤东西北地区一线美育教师至少1人)、市级以下美育方向教研员至少1人,教学一线教师占比应不低于80%

三、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不超过4个。

四、材料提交

申报人将纸质版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附件14)各1份,于202456日(周一)下午5点前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原东园一楼),材料电子版(包含可编辑word版申报书、汇总表;PDF版本的佐证材料、评审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sfzzx@scau.edu.cn

 联系人:朱永梅  卢菁

 电 话:020-85280835

 

 附件  1-5  申报材料.doc

附件6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第二批普通本科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本科生院

202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