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全国教师活动通知”)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老师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办法
(一)高校常规项目
1.参与对象: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2.申报项目: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3.推荐数量:学校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
4.推荐办法:参加人员根据“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指南”相关要求,7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7672108@qq.com。学校组织评选后统一报送。
相关内容详见附件2: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指南。
(二 )高等教育专项
1.参与对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研人员、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
2.征集内容:三类案例(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
3.推荐数量:每个案例类型推荐不超过5个案例。
4.推荐办法:参加教师在相关网站高教板块“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高等教育专项”活动专区填写和提交相应的《案例申报书》及申报材料。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1)提交时间:2026年6月1日-7月23日前
(2)提交网址:https://gj.ncet.edu.cn
(3)学校审核推荐时间:2026年8月28日前
相关内容详见附件3: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高等教育专项指南。
(三)教育技术论文
1. 参与对象:高校教师以及教育工作者。
2. 提交时间:2026年6月1日-7月31日
3. 提交网址:http://edu.10086.cn/lunwen。
相关内容详见附件4: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论文专项指南)。
二、活动培训
省教育厅事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以上述专项指南进行解读,相关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
1.全国教师活动通知及指南,见附件1。也可登录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官网(https://www.ncet.edu.cn)或广东省智慧教育平台(https://smart.gds.edu.cn/)通知栏下载。
2.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和动员,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以上所有项目参与作品,我省将组织在全国活动中获奖的作者将获奖作品回传广东省智慧教育平台,并组织专家结合全国活动结果,确认省级获奖等次。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020-8528083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pdf
2.2026 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指南.pdf
3.2026 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高等教育专项指南.pdf
4.2026 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论文专项指南.pdf
本科生院
2026年5月28日